海斯法典
《海斯法典》(正式名称为《电影制作准则》)是美国电影业在1930年至1968年间遵循的一套道德审查准则。该法典规定了银幕上可接受的道德标准,禁止表现裸体、过度暴力、非法毒品交易以及贬低婚姻制度等元素,对好莱坞黄金时代的电影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。1968年,该法典被美国电影协会(MPAA)的电影分级制度所取代。
背景速读
- **海斯法典(Hays Code)**,全称《电影制作法典》,是1930年至1968年间美国好莱坞电影业自我审查的一套道德准则。它并非政府法律,而是由电影行业组织——美国电影制片人与发行人协会(MPPDA)——主席威尔·海斯主导推行的行业规范。
- **背景**:1920年代,一系列好莱坞丑闻(如演员"胖子"阿巴克尔涉嫌强奸谋杀案)引发公众对电影道德堕落的强烈抗议,宗教团体和民间组织施压要求严格审查。行业为免政府直接介入立法监管,主动制定了这套审查标准。
- **核心内容**:法典列出三条"通用原则"和一系列"禁止内容"与"谨慎处理内容"。禁止赤裸裸的性描写、过度的暴力、亵渎神灵、毒品滥用、对婚姻制度的嘲弄;要求罪犯最终必须受到惩罚;不允许展现混种族婚恋(即"种族通婚禁忌");禁止嘲讽宗教等。它事实上将美国电影锁定在极度保守的道德框架内达数十年。
- **历史意义与终结**:海斯法典塑造了好莱坞黄金时代(1930s–1950s)电影的叙事风格——大量靠暗示、隐喻和"巧妙回避"来表达禁忌题材。1940–50年代,意大利新现实主义、奥托·普雷明格等导演的公开反抗,以及最高法院在"米拉麦克斯诉俄亥俄州案"(1952)将电影纳入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,逐步瓦解了法典的权威。1968年,法典被美国电影协会(MPAA)的电影分级制度(G、PG、R、X)取代,沿用至今。